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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海淀法院
因認為李某某、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微播公司)在餐廳名稱、宣傳推廣中使用小西貝、 等標識,侵害了“西貝” 等系列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內蒙古西貝餐飲集團有限公司將二被告訴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民事審判五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劉佳欣法官擔任審判長,會同人民陪審員李朝暉、劉業欣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西貝公司訴稱,原告是國內知名西北菜餐廳“西貝莜面村”的運營主體,在第43類餐廳、飯店、餐館等服務上注冊了第4482770號“西貝”商標、第16586956號商標、第17614566號、第33018722號沙棘果圖形商標。被告一李某某是新吳區寶龍六月六餐飲店的經營者,被告一在其經營的“六月六西北菜”餐館內使用“西貝”“小西貝”、沙棘果圖案等,上述標識與原告商標相同或近似,侵害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此外,被告一在經營中使用與原告近似的宣傳語、裝潢元素、菜品,并通過比較宣傳的方式貶低原告,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一還在抖音帳號“六月六西北菜”、大眾點評、美團上宣傳其餐館,被告二作為抖音平臺的運營者,為被告的上述行為提供便利,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構成幫助侵權。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 李某某辯稱,原告的商標專用權保護范圍應當是整體的,涉及到拆分可作為公共元素的部分不應獲得保護,比如“I”圖案,我方使用“I六”圖案明顯區別原告商標,不構成侵權。沙棘果作為水果,本身的圖像不能為原告專有使用。西北菜品具有地方特色,特色菜品的名稱和狀態本身相仿,不能作為原告主張保護的權益。被告可以使用與原告宣傳語不同的表述來推廣自己的西北菜系,不存在明顯的混淆和惡意的比較。被告經營時間短、經營規模小,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過高。播公司作為抖音平臺的運營者,未盡合理注意義務,構成幫助侵權。 微播公司辯稱,其在抖音用戶服務協議等提示用戶不得發布侵犯第三方權利,盡到了提示義務,且在接到起訴后,其對涉案抖音帳號進行處理,阻止侵權行為的繼續,盡到了事后義務。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其不知也不明知侵權行為存在。 庭審中,在合議庭主持下,原被告圍繞被訴行為的使用方式是否為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被訴行為是否容易造成消費者的混淆、經濟損失賠償數額的計算依據和計算方法等爭議焦點充分發表意見。案件事實得到了全面展示,庭審高效、有序進行。目前,案件尚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