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能逃債務嗎
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而出國的,這種行為是沒有用的,債務逃債出國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并且申請將其列入失信名單進行懲戒。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 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