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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揚子晚報報道,5月14日上午,江蘇鎮江圌山風景區發生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一位父親為鍛煉孩子身體協調能力,便帶著孩子從野道登山,沒想到因不熟悉地形,父子二人雙雙被困。無奈男孩父親報警求助,消防救援人員幫助他們脫離了困境。
為鍛煉身體協調能力,這位父親竟然讓孩子從野道登山,實在欠考慮。視頻中,一直能聽到孩子的哭泣聲,不知道這位父親有沒有后悔自己的決定。
此前也有父親為“鍛煉”兒子,讓看起來只有三四歲的小男孩,只穿著一條內褲和一雙運動鞋,在覆蓋了積雪的街道上來回奔跑。新聞爆出后,這樣的教育方式備受爭議。如今,似乎又有父親不走尋常路了。
兒童不論在生理還是心理方面,都還處在生長發育過程中。家長具有監護權,但也不能“濫用”,不宜用成人的行為方式來要求孩子,兒童并不是其隨心所欲的試驗品。
僅就生理方面而言,兒童的肌肉發育不成熟,含水成分多,柔軟松弛等;其骨密質較薄,韌性大,硬度小、故易彎曲變形、脫臼損傷;其呼吸器官組織嬌嫩,胸廓狹小,呼吸肌較弱,因而肺活量相對小等。
可見,如果沒有一定的安全保障,讓孩子在野外活動是比較危險的。若安全都不能保證,所謂“鍛煉身體協調能力”更是無稽之談。
由于兒童不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所以需要成人社會的撫育與扶持,特別是來自父母無微不至的保護,這就是監護權的來源。而這位父親卻在可預見的情況下,將孩子和自己置于危險的境地,顯然沒有行使好法律賦予的監護權。
運動雖好,但家長首先應該對運動安全有正確的認識,同時對孩子進行運動安全教育,讓其知道如何科學地進行體育鍛煉,這才是一個家長盡職盡責的表現。
法國兒童教育家弗朗索瓦茲·多爾多說,我們對兒童沒有任何權力,只有愛心和責任。以此視角看待對孩子的教育,社會或許就會少一些魯莽的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