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人的初心 勇敢面對ChatGPT
——許中緣院長中南大學法學院2023屆畢業典禮致辭
(資料圖片)
儀式是成長的見證。今天我們在青春暫別之際,舉行隆重的畢業典禮。一是慶祝我們順利畢業。回望燈火闌珊處的你,你們有權為自己感動,我也在此深深的祝福你們與你們的親人。二是在這個特別的時刻,我們也需要進行反思。我們明天將會去哪里?明天的我們將怎么樣。你們是最為特殊的一屆,諸多新名詞與科技新發展在你們這一屆涌現。尤其是ChatGPT的出現,ChatGPT既能寫詩寫論文,又能譜曲編代碼。如果要ChatGPT參加司法考試,我相信,他肯定不會遜色于我們的優秀學生。可以預見,在不久的未來, ChatGPT將成為法學的魔盒,輸入一個案件,就會得到一個答案。
法律人的共同追問,ChatGPT能取代法律人么?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對法學的本質進行思考。在所有的學科中,法學最具有特殊性。文學是以語言描寫世界,社會學是以社會的實證來分析世界,機械是以生產力的提升改變世界。法學是人與人之間的學問。法學與哲學相似,哲學解決我是誰,而法學不僅需要解決的是我是誰,還要解決我與誰的問題的學科氣質。而法學的這些學科氣質,可能就是法律人區別于ChatGPT最為核心的問題。
正義是法律人所具有的靈魂要素。法律人是帶有枷鎖的舞者。法律要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正義是理性與感性的結合,由此“正義有著一張普洛透斯似的臉,變幻無常、隨時可呈不同形狀并具有極不相同的面貌”。世上不具有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不可能具有完全類似的案件。案件各具特色,結果各具不同。ChatGPT可以順利進行數據統計,但可能得出的只是類案的正義,非具案的正義。
法律人的正義是一種同理心正義。同理心表現為推己及人,是人類所具有的共情能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在解釋學中,哈貝馬斯的商談理論,拉倫茨的目光之間的往返流轉、詮釋學的前見理論,都不及我們千百年來所堅持的同理心。法官、律師、檢察官、當事人在一個具體案件中,能夠彼此感受對方的傷痛,不幸對方的不幸,不能對方的不能,不愿對方的不愿。不因掌握權力而肆意妄為,不以位居權重而一意孤行,不為一己私利而不顧一切。
善良是法律人所具有的人性要素。法是公平與善良之術。善良是法律的基礎。法律本無善惡,但法律要實現社會善的目的。一方面,法律人需要保持基本品性,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在考慮法律正義的同時,應該有慈悲之心,以無情的目光論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但另一方面,法律要使社會變得更加美好,增進更多的社會福祉。思想家洛克所言,“假如沒有法律他們會更快樂的話,那么法律作為一件無用之物自己就會消滅。”法律適用或多或少有自由裁量和自由心證的權限,善良應當是裁量的唯一標尺。ChatGPT在只知對錯,不辨善惡中,可能棄善揚惡、助紂為虐。
理解社會是法律人的社會特征。正義的義,也具有“宜”的含義,合乎社會就成為法律的必然內容。法律是社會治理之學,完全以法律作為規則,將使法律變得空洞與貧瘠。法律只是社會規范的一種形式,還有道德、習慣等規范。道德與法律的碰撞,情理與法理的交織。懂世理是弄清法律運行的社會運行規律,明事理就是知曉案件的是非曲直。法律人需要懂世理,明事理,知民情,做到情理法的統一,需要用腳丈量祖國大地、用耳朵傾聽人民呼聲、用眼睛發現中國精神、用內心感應時代脈搏。這可能是ChatGPT所不能及的地方。
ChatGPT是機遇、是挑戰、是動力,也是時代給予我們的緊迫感。當法律人不想被物化、不想被工具化。我們不僅僅需要懂法律知識,還需要努力完善和提升法律人人格,為實現“各得其所”的法治理想而努力。
我現在可以回答大家法律從哪里來,到哪里去問題。我們法律人,是從心底的法治信仰而來,到良法善治的未來而去。一路艱難險阻,只有初心,才能定航。無論外部環境如何誘惑、技術發展如何威脅,正義,善良與融入社會同頻共振的初心將成為我們風雨如磐屹立不倒的船錨。
最后祝愿大家秉持初心,激流勇上,鵬程萬里,歸來仍是少年。